2024年上半年以来,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最高检、省院工作部署,认真落实执行“三个规定”。为更好接受社会监督,提高“三个规定”工作质效,现将2024年上半年填报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重大事项公开如下:
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共记录填报73条,不存在过问或干预、插手检察办案等情况。
下一步,我院将在社会各界监督下,继续深入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检主体责任,坚持“逢问必录”,常态长效抓好“三个规定”工作落实,筑牢廉洁司法“防火墙”。
东光县人民检察院
2024年7月1日
冀公网安备 1309230200029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