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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人民检察院2016年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时间:2016-10-3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光县人民检察院

二零一六年领导班子工作总结

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庞丽敏

 

2016年以来,我在沧州市院和东光县委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市院重大决策部署和县委的中心工作,按照“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深入推进各项检察工作,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市院和县委交给的工作任务2016年我院再次荣获“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称号,被省文明委评为省级文明单位,院领导班子被县委授予实绩突出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一、贯彻落实“两学一做”,坚定理想信念和政治立场,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我院领导班子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性原则,坚定政治立场,时刻绷紧政治纪律这根弦,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一是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活动。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民主生活会,强化本院党组中心组和班子成员学习,注重提高班子成员的政治修养,提升谋事、干事的能力,严格领导班子自身建设。二是严格组织纪律院党组切实负起组织纪律建设的主体责任,带头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发挥表率作用。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自觉遵守党的组织原则,做到了《党章》规定的“四个服从”。三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从严治检,制定了本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各科室负责人签署廉政责任状,从小处入手,从细处着眼,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四是认真接受监督党组成员带头依法办、依法办事。定期向县委、县人大汇报工作,认真接受县委监督、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通过进行检务公开,召开新闻发布会,举行检察开放日,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等形式,接受社会监督。

 二、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力维护我县和谐稳定

今年以来,我院共依法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10146人,不予批准逮捕1314人。立案监督88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161234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46204人。纠正违法1213人,发出检察建议2件。全年无一件超期羁押、错捕错诉案件。

落实信访案件首办责任制和检察长接访等制度妥善处理来信来访2016受理信访件51接待群众来访40件,受理举报线索31,始终做到公正、高效、耐心地处理每一起信访件,实现了越级集体访、进京非正常访和重大群体性事件“三个零指标”。

(二)深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保持反腐高压态势

    1.严厉惩治贪污贿赂案件根据上级部署,充分运用检察机关的职务犯罪侦查职能,深入办理贪污贿赂案件。今年共立办贪污贿赂案件911人,截至目前已侦结移送起诉79人。其中大案67人,要案11人,国家工作人员22人,科级人员11人。我院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院下发反贪部门查办司法人员贪污贿赂犯罪专项通知精神,对东光县人民法院司法工作人员涉嫌贪污受贿立案侦查23人,现已全部提起公诉。该案的查处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震慑了职务犯罪,体现了司法公正,起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2.严肃查办渎职侵权案件。截止目前,立案侦查渎职犯罪案件24人,现已全部移送审查起诉,并向法院提起公诉1人。我院根据办理的一起渎职案件撰写的《路红军玩忽职守、受贿案》作为优秀案例得到省、市两院领导的肯定并在全省推广。

3.深入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受理预防咨询290次,开展警示教育课8次,有2000余人次接受教育;开展预防宣传活动26次;接待行贿犯罪档案查询800余次;同时,对我县10个总金额约达4000万元的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预防立项监督,并帮其建章立制,均起到了很好的预防效果。

(三)借助专项活动和检务公开,打造阳光司法

1.依法开展侦查活动监督。2016年以来,我院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88人,监督撤案1件,追诉漏罪5件,追诉漏犯9人,纠正侦查活动违法9件。 

2.依法开展刑事审判监督。一是对无罪判决案件监督。如:20143月任某强奸案被判无罪,经过认真审查我院提出抗诉,市中院发回重审后,20151231日县法院判处任某有期徒刑6个月,我院审查后认为法院虽判有罪但量刑依然畸轻,于20161月再次提出抗诉,目前市中院已对任某改判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二是对职务犯罪案件的审判监督。按照高检院《关于加强对职务犯罪案件第一审判决法律监督的若干规定(试行)》,我们在提高自身办案质量的同时,也加大了审判监督力度。如:赵某贪污案于去年2月份作出了有罪判决,但审判机关认定赵某有投案自首情节,我院经审查认为关于自首的认定与事实不符,提出了抗诉,此案已于今年4月份发回重审。

3.依法开展刑事执行监督。建立了刑事执行监控中心。坚持科技强检,推动检察院与县看守所监控联网建设,我院建立了智能监控中心,可以实时查看看守所全部监控高清画面80余路,对看守所监室内在押人员活动及看守所干警规范执法情况全程实施监督。三是全力保障监管安全。将监控中心和入所巡查相结合,并建立在押人员信息档案。2016年以来对监管活动中的违法行为提出口头建议11次,书面建议2次,并全部得到回复。四是加强社区矫正法律监督。联合县司法局、公安局,建立社区矫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情况,防止脱管、漏管。对辖区内“五种人”进行了8次专项摸查、监督活动。并全程监督特赦工作,对申报的特赦人员逐一审核;对财产刑案件启动财产刑审查程序并提出检察建议;对在押人员启动羁押必要性审查程序同时向办案单位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

4.强化检务公开工作。2016年我院发布重要案件信息1条,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674条,公开法律文书187篇。充分利用“两微”平台助力检务公开,今年以来共编发转发微博9035条、微信2450余条、新闻客户端发布信息5726条。积极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60余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召开座谈,听取意见。认真落实新闻发言人制度,召开以“深化检务公开”为主题的首次新闻发布会,努力打造“阳光检察”。

(四)坚持科技强检,文化育检,推进机关建设

1.科技强检,推进机关建设。响应高检院科技强检的号召,购置办案硬件设施,建成刑事办案区,两法衔接平台,多功能控制中心、检察图书室及电子阅览室等,实现了办公办案的自动化和信息化,使我院的基础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实现了质的飞跃。

2.文化育检,加强检察宣传工作。我院建成800余平方米的“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基地”,和“检察文化长廊”,面向未成年人、社会团体、党政机关进行宣传教育,并举办首届“清风韵雅,文化润检”为主题的检察廉政文化书法、绘画作品展,征稿240多幅,并对180件作品进行了装裱、展出。共接待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中学生及外省市检察系统等20多批近500人次。7月份,联合河北电视台经济频道《法制在行动》栏目在我院“关爱青少年健康成长警示教育基地”拍摄了3集预防青少年犯罪法制教育宣传片,已全部在河北电视台播出。

3.加强队伍建设,夯实检察工作根基。坚持政治理论学习,高度重视组织全体检察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召开“两学一做”学习动员大会,组织干警参加省、市院组织的各类培训29(人)次,通过三级网组织干警分批分次参加各项电视电话网络培训学习达400(人)次。定期组织科室干警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参加检察机关举办的检察官考试、组织心得交流研讨活动,并积极撰写心得体会。积极开展干部谋事成事活动、各类文体活动、党员志愿帮扶活动、省级文明县城和省级文明单位创建活动等,活跃检察工作氛围、提高干警实务能力。

(五)认真开展司法体制改革工作。组织全院干警集体学习司法体制改革的文件精神,紧跟司法体制改革步伐,全力完成上级要求的改革进度,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制度,圆满完成了检察官的入额遴选、确认和宣誓工作,制定了司法改革相关文件,顺利完成预发增资工作,确保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有序进行。

(六)智能化管理助推检务保障。结合技侦大楼的建设,院党组提出了智能化管理的理念。为实现楼宇的智能化建设,建立了六个自动化系统:中央空调控制系统,楼宇自控系统,全楼宇多路视频监控系统,公务车辆定位系统,广播系统和五方对讲系统。投资数百万元用于办案装备,实现了远程接访,远程提讯,自侦案件远程指挥,刑事执行远程监控。

在2016年的工作中,院党组和全体检察干警认真学习习总书记讲话精神,严格遵守党的纪律,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在思想上、行动上、工作上都得到了提高,整体工作在全市处于先进行列,没有一名干警出现违法违纪问题。但离人民的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如“四风整治”还需要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还需要进一步深入,政治理论学习有待系统深入的研究等。

2017年,我们将全面落实党中央的各项要求,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维护全县治安稳定;强化法律监督,深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队伍管理,从严治检,确保不出现任何问题。以全县的稳定和经济发展,以人民群众满意的成绩来迎接党的十九大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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