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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时间:2020-06-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东光县人民检察院

   

——2020110日在东光县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次会议上

东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王金瓯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东光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县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同志提出意见。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一年来,县检察院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县政府、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按照“抓大事、树正气、崇实干、能作为”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县委政府中心工作谋划和推动工作,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的成效,转型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牢记政治责任聚焦打赢打好三大攻坚战,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始终把服务大局作为重大使命,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增强服务的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两次组织召开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座谈会,主动听取并协调解决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出台《关于开展“护航民企发展?检察与你同行”专项活动实施方案》,从优化投资环境等方面明确20项服务举措,依法、平等、全面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欢迎,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肯定。

二是服务保障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班子成员和干警包联贫困村、贫困户,入村入户走访调研,精准落实扶贫政策,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带领贫困户成功脱贫,县检察院驻仓一村扶贫工作队先进事迹被人民日报报道。与县扶贫办建立工作通报和对接机制,推动司法救助与精准扶贫深度融合,脱贫户孙某某发生交通事故后,县检察院支持其提起民事诉讼,主动为其办理2万余元司法救助金,防止“因案返贫”,该案被河北省检察院评为典型案例,并被推荐评选全国检察机关典型案例。

三是服务保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推进“利剑斩污”专项行动,依法提前介入5起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批捕4人,起诉6人。推动建立公益损害赔偿磋商机制,在4起环境污染案件中,通过磋商机制在诉前程序阶段落实环境修复资金12.8万元,清除各类危险废物12.5吨,有效破解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

二、牢记维稳重任,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龙头,全力推进平安东光建设

充分发挥批捕、起诉等职能,有力惩治犯罪、保护人民、维护稳定。全年批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33人,起诉237人。

一是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批准逮捕涉黑涉恶案件3件 4人 ,起诉8 件 31人,批捕率和起诉率均为100%,追捕犯罪嫌疑人5人,追诉漏犯 1人,提出全市首例涉黑涉恶抗诉案件,并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全力投入办理魏某某等9人涉黑案,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专案组,提前介入侦查,引导侦查取证30次,提出补充侦查提纲38份,坚决把好证据审查关、事实认定关和法律适用关。

二是深入实践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全市率先试点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联合公安局、法院、司法局出台《认罪认罚案件实施意见(试行)》,认罪认罚工作经验在全市推广,得到省检察院的高度认可。6月以来,对136名被告人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提起公诉,适用率88%,量刑建议采纳率91%,轻微刑事案件审查期限由20天缩短至10天,有效减少了社会对立面,节约了诉讼资源,提升了办案效率。

三是持续开展检察环节社会治理。狠抓“一号检察建议”落实,联合县教育局对10所学校开展预防性侵害、校园食品安全检查,组织专题法治讲座。全方位开展“订单式”法治课,为9所中小学500余名学生量身定制法治课程,法治宣传从“格式化普法”向“订单式服务”转变。对一名涉案高三未成年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组织其参加公益活动,鼓励其返校学习,该生最终成功步入大学,有关做法被检察日报、河北法制报刊发。

三、牢记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工作,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不断增强法律监督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做优刑事诉讼监督。开展刑事侦查活动专项监督,提出纠正意见55件,监督立案7件,监督撤案2件,追捕11人,追诉13人。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依法抗诉15件,针对刑事审判活动提出纠正意见16件。健全与监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衔接机制,提前介入2件,起诉3件5人,提出抗诉 1件 1人 。

二是深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监督,提出纠正意见18件。加强对监管场所监督力度,监督纠正监管活动中违法情形34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加大社区矫正监督力度,向有关单位提出书面纠正意见49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严防脱管、漏管。检察长参加新入矫人员集中宣告活动,发放《社区矫正人员明白卡》,进行现场讲解,有关做法被检察日报等国家省市媒体刊发。

三是补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组织开展“民事行政检察法治宣传月”活动,集中宣讲17场,发放宣传手册5000余份,原创两期公益漫画向公众普及民事行政检察法律知识。坚持监督纠错与维护司法权威并重,受理民事裁判申请监督案件9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3件生效判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对审判活动、执行程序中的违法情形或瑕疵提出检察建议6件。

四、牢记公益使命,始终坚持凝聚共识提升效果,切实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全年立案公益诉讼案件63件,适用诉前程序结案58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30余万元,监督收回被非法侵占国有土地34.98亩,立案数位居全市前列。县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关于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决定》,县政协常委会对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2019年9月,沧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谢荣珂率队到东光检察院专题调研公益诉讼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

一是注重横向协作,建立跨区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联动

协作机制。牵头组织沿京杭大运河、漳卫新河流域的山东、河北两省三市八县区检察机关,建立跨区域河流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联动协作机制,通过搭建联动协作平台、建立协同办案机制等方式,构建跨区域联防联治的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安全屏障。人民日报、检察日报等10余家中央、省、市媒体均对该机制的建立进行了报道,该机制入选河北省2019年度“十大法治成果”候选对象。

二是注重探索创新,开辟公益诉讼新局面创新建立“监督+预防”公益诉讼办案机制,送达检察建议书的同时,对行政执法人员开展法治讲座。积极开展英烈保护公益诉讼工作,面向全县3000余名初中生开展英烈保护主题征文活动,督促行政部门重修英烈名册,联合职能部门整治冥币肆意使用伟人头像等违法行为。拍摄公益诉讼纪录片和公益诉讼职能宣传动画片,不断扩展公益诉讼影响力。

三是关注民生热点,以办案彰显监督效果。开展婴幼儿疫苗接种情况专项调查,监督帮助有关部门完善接种台账、规范接种程序,该案被评为河北省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十佳典型案例。针对城区部分道路违规占道,交通事故多发,教练车繁忙路段练车等问题启动公益诉讼程序,监督有关部门加强管理,有效改善了城区交通状况。加强同河长办公室沟通协作,联合开展巡河行动,督导检查有关单位拆除沿河违建,保障河道行洪安全。

五、牢记责任担当,以抓实党建、从严治检、接受监督为牵引,持续强化自身建设

一是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紧紧围绕主题教育总要求和目标任务,通过专题党课、专家讲座、红色教育行等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整改落实贯穿始终,通过征求意见、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和谈心谈话等方式检视问题,形成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逐条逐项推进整改,确保问题全部整改到位。

二是全面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检。积极推进“四责协同”机制建设,把党组主体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监督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及部门负责人的横向协同协作与纵向压力传导结合起来,通过知责明责、履责督责、考责问责,努力构建主体明晰、有机协同、层层传导、问责有力的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最后一公里”。省检察院巡察组、市检察院杨浩检察长、县委戴树胜书记均对该机制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是发挥党员模范带头作用。把党建和业务工作有机融合,成立东光检察院党员志愿服务队,带头开展公益活动。组织开展“不忘初心,争做时代先锋”护航大运河主题党日活动,守护辖区京杭运河区域生态环境。组织辖区内部分社区矫正人员到东光县中心敬老院参加公益活动,激发社区矫正人员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让老人们感受到“检察温度”。

四是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监督。认真贯彻人大及其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主动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汇报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积极配合人大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检察建议公开送达和检察开放日活动广泛听取意见和建议。充分运用新媒体加强检察宣传、深化检务公开,法律文书公开率达到百分之百。

各位代表,一年来,我们高举伟大旗帜,攻坚克难,弘扬新风正气,全体检察干警展现了良好精神风貌,荣获10项县级以上集体荣誉,被省检察院荣记集体二等功,17名干警受到县级以上表彰,1名干警被评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个人”一年来,县委、人大、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大力支持,对检察机关寄予厚望,在此,我代表全体检察干警表示衷心感谢!

回顾一年来的工作,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在服务大局上,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的举措还不够有力,成效还不够突出。二是在发展格局上,民事、行政检察仍较薄弱,法律监督全面协调发展还有很大提升空间。在智慧检察建设上,总体进展还不适应形势要求和现实需要。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予以解决。

各位代表,2020年县检察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十一届六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工作大局,加快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更好地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加快推进法治东光建设作出更大贡献。

更加旗帜鲜明讲政治。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基本前提,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遵循,教育引导全体干警切实把讲政治贯彻到检察工作的方方面面,落实到司法办案的每一个环节。
     更加自觉主动顾大局。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全工作大局,精准对接司法需求,坚决落实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努力适应人民群众对碧水蓝天净土新期待,积极探索相关工作机制,更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积极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新要求,加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群体司法保护,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更加担当尽责保稳定。进一步强化政治担当,聚焦突出问题、精准施策发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努力化解涉检信访存量,严防增量,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平安东光建设
     更加凝神聚力谋发展。聚焦法律监督主责主业,推动刑事检察、民事检察、行政检察、公益诉讼检察平衡充分全面发展。在完成内设机构改革的基础上,大规模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大力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和应用,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现代化水平。
     更加从严从实强队伍。以越往后越严的态度,在纪律作风建设上不断加压增力,坚决把已经出台的四责协同机制等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实到位,着力打造一支既政治过硬、又本领高强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我们决心在县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县、生态宜居美丽东光”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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